(2017年1月6日赣州市章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肖活生同志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曾赣春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秋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