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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柔性司法凸显法律温情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将遵纪守法,决不冲动行事。”2018年7月9日,当从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手里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涉嫌故意伤害的温某显得很激动。

  事情还得从一次纠纷说起。温某与被害人黄某本是同一菜场的相邻商户,2017年10月的一天,温某怀疑其店面门口的污水系黄某夫妇所倒,进而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在双方厮打的过程中黄某右手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到案后,温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因双方未在侦查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矛盾未能及时化解。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案发前双方关系较好,案发后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和解意愿。承办人于是进行居中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对处理结果都比较满意,于是,该院对温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近年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柔性司法理念,突出刑法的谦抑性和宽容性,结合检察实践弘扬“枫桥经验”,防止一捕了之和一诉了之,从源头上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据悉,2018年上半年,该院公诉部门成功促成刑事和解4件4人。

  同时,在不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该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健康和认罪悔罪方面考虑,最大限度保护涉罪群体的权益。如2018年6月7日,该院受理了林某等人聚众斗殴案。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接到其律师电话,称林某的父亲去世了,希望能让林某送葬。因该案还有多名同案人未归案,不适宜办理取保候审,但林某系家中独子,出于人文关怀,承办人多次与看守所联系让林某临时出所事宜。经批准,6月16日,林某在民警陪同下回家送葬。再如,今年2月,张某涉嫌运输毒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提审发现其患有哮喘,受到惊吓时容易病发,需要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生活。经与看守所、法院沟通,6月12日,该案在看守所开庭。

  该院刑检部员额检察官张英平表示,刑事诉讼具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我们践行柔性司法理念,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嫌疑人和被告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深层次的社会和谐。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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