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章贡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嫌疑人覃某某、梁某某、王某某等38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前,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了解案件侦查取证情况,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检察长方立春多次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与公安机关共同探讨,就案件定性、涉恶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建议,确保案件快侦快捕。
11月10日,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将该案提请审查逮捕。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触犯多个罪名、涉及恶势力犯罪,为准确把握案情,方立春检察长在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后,多次与办案组人员研究讨论,并带领干警到看所守提审犯罪嫌疑人,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的疑点有针对地进行了讯问,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长办案逐步成常态,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角色,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为干警司法办案树立了标杆,对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该院已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20件99人,提起公诉6件73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