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是民之所盼,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不少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养老机构在“为老人造福、为家庭分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老人在养老机构吃得是否安全,住得是否放心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是对养老机构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养老机构的环境卫生、设施配置、餐具清洗消毒、生熟食分类存放、食品留样等方面是否规范进行排查。该院随机走访了辖区的多家养老机构,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三防”设施不齐全、餐具消毒不到位、食品存放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等安全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对存在问题已陆续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住得安心、吃得放心,保障集中供养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