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等25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过程中,发现被不起诉人所任职民营企业在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员工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风险。为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发生,保护民营经济稳健发展,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11日下午,该院向该民营企业送达检察建议,并就“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该企业进行座谈。
该院相关部门检察官向该民营企业参会人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内容,并与参会代表进行讨论,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漏洞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日常监管机制和加强法治宣传等具体建议。座谈会上,该院问需于企,就“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
座谈会结束后,为增强该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检察官还从医疗废物处置中的情、理、法三方面,并结合典型案例,现场为该企业员工进行了法治宣传讲座。
被建议企业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民企,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发展精准把脉,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作为,希望检察机关能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当好“贴心人”,在良性互动中,实现检企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着力在服务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出实招、求实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