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上午,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振瑞向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章贡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主要工作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出全省“新时代赣鄱先锋”等先进典型30人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获评国家级、省市级典型案例16个。
01坚定“如磐初心”,以更高的站位持续擦亮政治底色
强化党的理论武装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全年召开党组会2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干警前往于都长征学院开展政治轮训。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3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学习研讨40余次,做到全面受教育、全员受教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院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突出阵地管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机制。
推进党建业务融合
深入实施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制定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安排,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深入开展“书记领航”行动,深耕检察品牌建设,持续打造“章检·育青”“章检·护新”“章检·护未”等系列品牌,以“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与“四大检察”融合并进。
02心怀“国之大者”,以更大的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4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恶犯罪13人。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案件,起诉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67人,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288人,起诉盗骗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7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268人,不起诉390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1096人。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人,办理的黄某山、袁某平等54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和薛某某、吴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加强对涉企“小过重罚”行政诉讼监督,对某食品作坊行政处罚过重问题,依法给予监督纠正,确保“过罚相当”。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7人。围绕“散乱污”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进一步推动“散乱污”企业治理。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积极参与腐败治理,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件8人。全力当好生态卫士,办理破坏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8件3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督促履行农用薄膜污染防治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办理支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21件21人,帮助追回薪资70万余元,对33名因案致贫的农村地区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8.4万元。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
03践行“人民至上”,以更实的举措保障高品质民生
倾力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125人。针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社会公益受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整治社会生活噪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1.5万元,办理的何某卉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倾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7件。持续落实“信访工作11条”措施,每周制发访情通报,对全年来院来访人员开展电话回访2060人次,全力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针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故意伤害、诈骗等犯罪,分别探索“刑事+控告申诉”“刑事+民事”办案机制,一体推进案件办理、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确保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化解因故意伤害、诈骗等犯罪引发的矛盾纠纷25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近90万元。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6件53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00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起诉41人,附条件不起诉37人。深化“检察+司法社工”办案模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精准帮教265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5份。强化与专门学校协作共建,做强精准矫正,欧阳某某等人盗窃案获评全省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典型案例。积极参与“法治护苗”行动,联合开展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办理的全市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被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检察官等多个“国字号”官微报道。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9场次。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推动开展联合整治。
04找准“检察之为”,以更优的履职做实高质效监督
以更大力度助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53件483人,提起公诉764件1060人。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得到进一步压缩,探索“刑事检察+其他检察”办案机制,进一步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落实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依法提前介入60余件。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召开跨部门联席会10余次。强化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等活动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88件、提出纠正意见书等66件次。
以更高标准推动民事行政检察进而有为
全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9件、行政检察案件256件。跟进落实最高检的“五号检察建议”,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肯定。依法支持弱势群体行使诉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3件,促成和解9件。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采纳率100%。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39件,发出检察意见204件,办理的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刑反向衔接案被最高检官微刊登。
以更强担当助力公益诉讼检察提档升级
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份,6件案件获评国家级、省市级典型案例,代表江西基层检察院在最高检高质效办案点评会上做工作汇报并获肯定。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土国财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监督案件43件,督促整治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并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等联合评为年度精品案例,相关做法被江西电视台报道。坚决以“诉”的确认来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被监督部门进行专项整改。聚焦我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办理督促保护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玉虹塔公益诉讼案件。深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呈送调研报告2篇,其中《章贡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研究》文章在全区红色文化主题理论文章征集活动中获评一等奖。
05坚持“守正创新”,以更严的标准锻造高素质队伍
优化人才培育机制
推行青年干警培育机制“加强版”,在青训班、青赛班的基础上,再开办青年干警研究班,组织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22次、参与接访50次,开展“八境微讲堂”活动7期。注重干警业务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参与各类培训、赴对口援助院学习等60余人次。致力打造“全科式”检察官,探索“以老带新”帮教模式,由检察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带领青年干警“同办一个案件,同出一场庭审,同写一份文书”,精准滴灌、靶向带教。
健全从严管理机制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工作2次。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查找廉政风险点41个,制定防范措施48条,督促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67件。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对131件案件开展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对98件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开展同步审查。
深化阳光监督机制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工作2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前哨”作用,参与立法意见建议征集3次,提出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立法建议1项。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200余人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11条,为律师履职提供阅卷服务1261人次。大力宣传检察工作成效,以宣传树形象,全年市级以上媒体上稿110余篇,推送微信103期,转发宣传信息360余条,发布普法小视频29条,拍摄检察宣传片2部。
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标准深化服务保障
三是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
四是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