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见证改革巨变 继续砥砺前行”第四场专题新闻发布会——法治建设专题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晓泉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赊宝“校园贷”“京广和”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292人。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查活动,省检察院对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挂牌督办。
聚焦污染防治,就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实施意见,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02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40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发现的5起重大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省检察院挂牌督办9件重大黑恶势力犯罪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开通4部热线电话加强业务指导,挂牌督办9件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派出6个督查组对全省进行专项督导,深化专项工作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02件1335人,起诉110件559人,依法办理了熊小将等21人、刘利华等20人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33人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共受理各级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33人,依法提起公诉139人。
媒体提问:
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晓泉回答记者提问
主要有以下程序:
1.立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审查评估,符合立案条件报请检察长决定立案。
2.诉前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后,认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回复期两个月,督促行政机关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应在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一个月。目的是告知、督促起诉的主体行使权利。
3.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
4.支持起诉。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公告期间,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