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亦红 记者刘念海)谈到受贿,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打“老虎”、拍“苍蝇”。殊不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普通人”也有可能受贿。近日,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普通职员涉嫌受贿的案子。
这个普通职工李某来自赣州市某房地产公司(私营企业),是一所名牌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自2010年大学毕业以来,他一直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年轻上进,经验丰富,能力很强,这是周围人对他的评价。很快,他的努力就引起了上司的注意,并被委以重任。2017年6月至10月,李某任赣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渠道部经理,负责电话营销、资料收集等客户拓展业务,月薪高达数万元,但他不知足,动起了歪脑筋,利用手中职权干起了“私活”。
经查,2017年6月,李某在部门开会时提出,看房佣金是自己争取到的,要求下属将60%的看房佣金上交给自己。2017年6月至10月,李某共索取下属佣金8.6万余元。同月,公司授权李某去租赁渠道部电开室办公楼,李某利用该机会,要求房东将5万余元的房租开成8万余元的收据,侵吞公司资金3万元。2017年7月至10月,李某将白某、连某、严某、林某等人冒充公司员工吃空饷,利用其对工资发放审核的权力,侵占公司工资7万余元;2017年9月,李某利用职权之便,将下属朱某、吴某提拔为主管,共收受贿赂1.6万元;2017年10月,该公司发现渠道部业绩下滑和经费异常等情况,遂将李某解聘。2017年12月,公司发现李某职务侵占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4月,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章贡区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依法批捕李某。日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