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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法网》刊登肖康华、陈延《赣州章贡:检察建议守护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绿”》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章贡合流,三江交汇,峰山如屏,群峦叠翠。江西峰山作为国家森林公园,被喻为赣州的城市绿肺。

今年5月中旬,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的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范围内有一家废旧轮胎处理厂,紧临石硿子水库下游山谷,与周围的优美生态环境格格不入。经调查,该废旧轮胎处理厂系一家主要从事废旧汽车轮胎和橡胶制品回收切割的“散乱污”工厂,该厂无营业执照,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未配置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走访过程中,办案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厂在露天堆放了大量废旧汽车轮胎和橡胶制品,生产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刺鼻性气味和轮胎污染物,具有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的重大风险隐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守护好峰山的绿水青山,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整改工作,强化联合联动执法,消除环境污染风险,推进辖区环境持续改善。

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职能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案涉“散乱污”工厂进行整治清退,清除了相关库存及设备,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得以消除。同时,相关行政职能单位以落实检察建议书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做到发现一处,分类整治一处,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产生。

为持续跟进监督成效,近日,该院干警再次来到现场开展“回头看”,防止案涉问题死灰复燃。后该院邀请具有“益心为公”志愿者身份的听证员参与案件的公开听证,评估了该案的整改成效,听证员一致表示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已充分履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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