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对一名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0月16日晚,公安民警在对章贡区某居民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处租户小刘(化名,女)精神恍惚异常,后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依托咪酯检测,发现其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审讯,该女子对其长期吸食并多次容留他人一同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的行为供认不讳。后公安机关将小刘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女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的行为应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且其吸食频率高、吸毒成瘾,有社会危险性,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上头电子烟”主要添加了依托咪酯等成分,长期吸食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症状,过量吸食还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上“瘾”更上“刑”。一旦发现身边有贩卖或吸食等滥用依托咪酯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