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能够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在一起执行纠纷案件的民事调解现场,当事人钟某某对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为化解社会矛盾,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注重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社会治理融入检察履职中,以民事检察调解为抓手,推动诉源治理,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民事和解案件18件。
据了解,该院要求检察官树牢“和解+监督”的办案思维,针对民事监督案件大多经过一审程序,双方当事人为此付出大量成本,在坚持合法原则的基础上,注重法理交融,对于无理的一方重点讲法,纠正其法律认识偏差,对于有理的一方重点讲情,引导其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坚持矛盾化解与法律监督并重,在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过程中,发现民事执行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在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协同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截至目前,该院与法院执行局案件线索移送、会商座谈等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
同时,该院坚持两手抓,建立“监督+救济”监督机制。落实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人民调解、人民法院等对口部门或组织联系机制,在信息共享、争议化解及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挖掘符合民事和解的案件线索。延伸办案链条,为当事人纾解实际困难,如所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发现6名当事人家庭困难,且短期无法有效追得报酬。经初步研判,上述人员符合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为当事人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
此外,该院还构建“领办+听证”矛盾化解机制。发挥关键少数办案“头雁效应”,检察长挂点带领办案团队主办疑难复杂案件。如钟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被执行人刘某某被强制执行拍卖其与监督申请人钟某某(系刘某某前妻)名下的一套房产,在未有效核实双方房屋共有份额情况下,人民法院径直将卖得的54万元转给刘某某,侵害钟某某民事权益。该案受理后,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组织对案件调查,提出了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并提出检察建议。为有效化解争议,该院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调解员、律师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现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多起民事纠纷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