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章贡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法律为盾,以监督为剑,通过打击犯罪、守护公益、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硬核”护航您的每一项权益。
重拳出击,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章贡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某蔬菜企业生产经营者为了防止绿豆芽烂根,指使员工在绿豆芽生产过程中掺入抗生素药物,并对外批发销售,被众多消费者购买食用。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该院立足事实证据,准确认定豆芽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最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该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员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对本案作出有罪判决,并责令该企业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公益亮剑,为老年人筑牢“安全屏障”
2024年7月,“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云平台,向章贡区检察院反映某社区食堂未见公示营业执照及餐饮从业者健康证,担忧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该院接到线索后,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社区食堂展开摸排。经调查发现,部分社区食堂存在食品存储不规范、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等问题,遂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守护老年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行动,联合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社区食堂开展联合拉网式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等5本,责令停止经营2家。经办案回访,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源头治理,保障“半边天”身体健康
2024年8月,章贡区检察院在审查一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时发现: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当事人冷某,为非法获利,购买非法渠道的“人乳头瘤病毒九价疫苗”用于销售接种,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移诉至章贡区检察院,但因该疫苗未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未被提起公诉。然而“不刑”就代表“不罚”吗?“假疫苗”威胁的不仅是接种者的身体健康,更是社会公众对疫苗的安全信任。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该院审查认定,冷某诊所实施了购买无药品批准证明的“假疫苗”和无疫苗接种资质给他人接种疫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并据此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给予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迅速回应,分别对冷某诊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警告、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