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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考驾照 终被驾校识别
时间:2018-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好,我想帮顾先生注销驾驶证考试档案,请问我需要哪些手续?”近日,在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驾驶考场,一名钟姓男子自称要为他人退办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手续。 

   在审查资料时,驾校工作人员却发现资料上的“顾先生”就是这个代办手续的钟某,考试监控画面里的“顾先生”也是钟某。工作人员怀疑该男子的真实身份,并立即报警,结果查出了背后的代考驾照服务
 

案情回顾

钟某曾多次以他人名义代考驾照,其幕后老板则是余某。余某系广州市荔湾区某学车服务机构的老板,该机构主要负责给学员提供联系教练、对接驾校和办理驾考手续等服务。工作中,余某发现有不少客户通不过考试,而他们又迫切需要取得驾照。于是,2017年底,余某就开办了这项代考驾照的服务,以一本驾驶证8000元至15000元的价格收取代考费用,再支付代考人员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劳务费。        

余某找人做出证件信息为客户本人、证件头像却为代考人员的假身份证,然后联系好驾校报名考试,再安排代考人员拿着假身份证到考试地点进行代考。通过这种移花接木的方式,2017年底以来,余某多次安排钟某、向某、王某到赣州市区、兴国、安远和广东揭阳、湖北仙桃等地代替客户进行驾驶证科目考试,从中牟取不法利益。 

 

 案件办理

近日,章贡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余某,以涉嫌代替考试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钟某、向某和王某3人。

     

    检 察 官 说 法

    近年来,随着驾考内容的增加,考试难度不断升级,越来越多考生变得不自信,希望能够雇人代劳参加考试获取驾照。犯罪嫌疑人余某正是利用客户的“小心思”,为牟取不法利益,藐视他人生命,不顾交通秩序和考试诚信,通过伪造身份证的方式,干起了组织作弊、找人代考的行当,其行为已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犯罪嫌疑人钟某等3人听从余某安排,多次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其行为均涉嫌代替考试罪。 

     车祸猛于虎,开车别马虎。驾考难,无非是要把好驾驶人员开车上路、安全驾驶的“入口关”。如果第一道关口失守,那公路上遍地都是杀手。检察官提醒驾考学员,考试不易,开车更难,请莫心存侥幸,找人代考,且考且珍惜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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