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本院概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检察风采  丨  理论研讨  丨  媒体播报  丨  以案说法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连撞九辆车,赣州一醉酒男子摊上大事了!
时间:2021-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证驾驶已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赣州一男子不仅无证上路还醉酒驾驶。严重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终换来的是法律的惩处。

  2021年7月21日凌晨2时许,蒋某某与朋友在赣州市章贡区某夜宵店内聚餐饮酒,期间喝了几杯高度白酒。之后因与朋友引发口角,蒋某某气愤先行离席,发现朋友的车钥匙恰好在车内,不顾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依然驾驶朋友的小型轿车离开。当其行驶至章贡区某路段时,连撞停放在道路北侧的数辆车,共造成4辆轿车、2辆电动车、1辆摩托车、2辆电动三轮车不同程度受损。附近的监控记录了整个过程。

  民警处警后,蒋某某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检查,民警及医护人员强制对其提取血样并封装送检。经鉴定,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1mg/100ml。案发后,蒋某某赔偿了部分车主的损失。

 日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了确定型量刑建议。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本案中,蒋某某“无证+醉驾”,他的这种行为既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也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检察官再次提醒,生命无价,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触碰犯罪的底线时,请勿抱任何侥幸心理!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3410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