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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刷单暴富”变“花呗还款”?我的被坑血泪史
时间:2025-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家好,我是一个匿名投稿人,今天用我的6000多元花呗账单,给大家书写一本《当代防骗避坑白皮书》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2024年,我和小刘(性别男,年纪小,心眼多)成为微信好友,对方看我的朋友圈天天转发《致富经》《月入十万不是梦》,某天突然神秘兮兮找到我:“姐,我这有个躺着挣钱的路子!”

当听到“刷单垫付秒回款+返现”时,我瞬间被吸引了,他一口一个“姐”,说着“不会骗你的”“都是本地合作的商家”“绝对靠谱!”之类的话,看着面前这个充满自信的小伙子,我也仿佛看到即将鼓起来的钱袋子在向我招手。

结果呢?小刘早就想好理由叫商家退款,商家收款后秒变“搬运工”,钱全部进了小刘口袋!

事情最后是这样的

我报案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章贡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近日,他喜提了8个月监狱时光体验卡,而我,收获了花呗账单和破碎的发财梦……


现在我痛定思痛,将被骗的经历分享给大家,提示各位:

01

刷单致富就像渣男情话:听着心动,信了人财两空。

02

熟人推荐可能是“杀猪盘”预告。

年纪小≠单纯,嘴甜喊“姐”可能是要榨干你的钱包。

03

花呗付款前请默念三遍:这是借的钱,要还的!

真正的赚钱路子没人满大街撒,除非他想骗你的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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