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梦想与期盼,是老百姓心中的头等大事。然而,这一民生热点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他们利用购房者渴望低价购房的心理,以“内部渠道低价购返迁房”为诱饵,精心编织起诈骗的陷阱。
案情简介
2018—2019年期间,欧阳某某作为临聘人员,在协助某镇工作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时,结识了被害人胡某、陈某等人。这本是正常的工作交集,却被欧阳某某当成了“生财之道”。为偿还个人债务,他开始编造谎言,声称自己与相关领导关系密切,手握低价售卖返迁房的“内部渠道” 。不仅如此,他还煞有介事地带着胡某、陈某来到某小区,指着11栋2单元1206室、10栋2单元1304室等房屋,信誓旦旦地承诺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步步骗取两人的信任。
2024年5月至 8月,欧阳某某的骗局进入“收割期”。他以缴纳首付款等各种理由,先后从胡某、陈某手中骗走41.2万元,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欧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随即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欧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检察官提醒
“房”不胜防,诈骗套路层出不穷!检察官提醒广大购房者:
01
渠道正规是关键
买房务必选择正规中介、开发商,通过官方平台了解房源信息,切勿轻信所谓“特殊关系”“独家渠道”的低价房源。
02
拒绝贪念不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子背后,往往藏着陷阱。不要为了一时的便宜,赔上毕生积蓄。
03
谨慎付款要牢记
付款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房屋产权等信息,切勿随意向陌生人转账,签订合同等关键环节更要仔细确认。
法条链接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