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生活可以偷点懒,绝对不能偷电缆呀!想发财,偷电缆,掐头去尾剪两刀,剥皮拆线“0元购”,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这日子越来越有“判”头了!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至4月,犯罪嫌疑人戴某某驾驶共享单车行至某加工厂仓库,半个月内分三次使用美工刀将电缆线的外皮割破,用老虎钳剪断铜线,将电缆线与铜线相剥离,装入编织袋后运走。在离开时,其又徒手将厂区大门口空调线的铜管掰断拿走。戴某某盗窃的电缆线和铜管,均以废品出售,赃款全部被戴某某挥霍。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盗窃电缆线价值为5450.4元。
经审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戴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7月,章贡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戴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检察官提醒
亲们,生活可以偷点懒,但是绝对不能偷电缆呀。电缆是重要的电力设备,其承担着运送电力、输送信号的功能。如果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还可能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哦。这哪是对金钱的追求,这分明是对“狱”望的追求呀!
相关法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