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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无人看管≠无主物,“顺手牵羊”可能牵出刑责!
时间:2025-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路过园区时捡了几根看似“没人要”的空调铜管,捡走变卖却触犯法律,“顺手牵羊”之举却让自己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小王路过某电商园区时,发现地上散落着包裹铜管的外皮,后小王在露台处发现两根空调铜管,便徒手扯出铜管并折断,用塑料袋装走后以20元/斤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见无人发现,3天后,小王再次用相同手段盗窃三根空调铜管并出售,两次获利共1220元。



后被害人来到办公室时发现公司的吊顶被拆开,送风铜管被盗走,遂报警。经公安机关传唤,小王主动到案。

据了解,小王并非首次涉盗,其在2009年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3日,2019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最终,法院结合其盗窃事实与前科,以盗窃罪判处小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提醒

园区内散落的铜管外皮、露台上的空调部件,并非无主财物,而是归园区或相关权利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属于可随意拾取的物品。

“顺手牵羊”看似小事,实则可能触犯刑法。小王仅获利1220元,却换来三个月拘役和4000元罚金,付出的代价远超过非法所得,显然得不偿失。而小王的前科记录也印证了一时的侥幸心理若演变成习惯,只会不断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受到法律严厉惩处。

面对他人财物,必须树立清晰的法治观念,明确“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底线,绝不能随意伸手,避免因一时贪念陷入法律困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图片由AI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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