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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赣州一护工因盗刷病患钱财获刑
时间:2026-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刚开始也有点害怕,第一次只敢刷800多元,等了2天没人发现,我胆子也就越来越大,后续我干脆冒充了他家属来盗刷金额。

01

案件回顾

2025年9月底,何某父亲因病去世,其在处理父亲身后事时发现父亲手机微信里有12笔异常支出,何某家属均表示未曾动过其父亲的微信余额,何某察觉不对遂报警。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系何某父亲的护工衷某某。经查,2025年8月,衷某某受何某个人委托,在赣州市某医院照顾重病的何某父亲。期间,衷某某看到何某父亲微信余额有4万余元,其遂利用代管手机的机会,使用人脸解锁微信账户,声称何某父亲是其叔叔,半个月内借用商家套取及使用账户内资金12次,盗窃金额近10000元人民币。近日,章贡区检察院依法对衷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02

检察官提醒

守法者心安,盗窃者难逃,莫因贪念留污点。同时,提醒大家在给年迈、重病的亲人寻找护工时尽量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详细了解护工的真实身份,加强对被护理亲人的日常关心爱护。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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